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被告知情况不足以构成
犯罪的
主观故意,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并不构成协助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罪,也就不会面临
刑事指控和监禁
处罚的风险。
其次,假如存在某些其他足够认定
行为人知情的表现,然而如果同时又出现了反向
证据,证实行为人实际上并未明知或无知情意向,那么该
罪名便无法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
休庭,
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
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
无罪判决;
(三)
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