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
法规政策,行政主管部门并无强制搬迁的权利,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
公共利益或重大建设项目需要,当地政府可向司法系统提出申请,由法院来执行
强制拆迁。
其次,针对目前社会上存在的强拆现象,其
合法性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有未经法律授权的个人或组织在未取得任何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对他人房产实施拆除,则该行为无疑是非法的。
若您遭遇了此类非法强拆事件,建议您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明确指出此举违反了法律规定;
若协商无果,您还可以选择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甚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
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