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贪污、
受贿金额位于三万元人民币至二十万元人民币之间的
犯罪行为,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应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同时被课以
罚金。
而对于贪污与
受贿总金额介于二十万元至三百万元之间者,根据律法的严格规定将被定罪为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依法惩罚罚金甚至没收其全部财产。
至于贪污及受贿总金额超过三百万元者,则将面临最高达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徒刑,甚至可能被
判处死刑,同时也将被课以罚金或依法没收其全部财产。
然而,这些仅是
量刑的一般性标准,实际判决结果还需考虑到其他特殊情况。
受贿罪,是指
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通过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求利益的方式来构成的犯罪行为。
这里所说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其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无论是否为他人谋取了利益,只要是通过索取他人财物的方式,都可以构成受贿罪。
而如果是通过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方式,则必须同时满足“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个条件才能够构成受贿罪。
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以及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已经实现,并不影响对受贿罪的认定。
此外,国家公职人员在经济往来过程中,如若违反国家规定,收取各种名义的
回扣、手续费,并将其占为己有,那么将按照受贿罪的相关规定追究其
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
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
处罚:
(一)贪污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三)贪污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
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
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
死刑缓期执行的,人
民法院根据
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
减刑、
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