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因接受医疗救治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开支及因此而导致的工作时间损失所减少的经济收入方面进行衡量,这些都将纳入
医疗费用、
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的范围内,并由
赔偿义务方负责承担相应的赔付责任。
对于涉及到
伤残状况的赔偿项目,这其中包括了因满足日常生活所需所产生的额外费用以及因失去部分或全部劳动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具体内容涵盖了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
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在康复护理、继续治疗中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等等,同样也是由赔偿义务方来负担相关的
赔偿责任。
至于针对死亡案例而进行的赔偿,赔偿义务方除了须按照抢救治疗情况计算出本规定中的第一款所对应的相关费用以外,还应支付
丧葬费给被扶养人生活费和死亡补偿费,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以及处理丧葬事务时产生的额外人工费等其他合理花费。
关于
精神损害赔偿方面,无论受害者还是其
家属(在此特指
受害人或者死者的
近亲属)只要在超过《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确定
民事侵权精神
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所规定的标准的情况下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便可以获得法律的认可,得到相应的
精神损害抚慰金作为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是不能转让,亦不可
继承;
若赔偿义务方已经以
书面形式承诺过要提供金钱赔偿,或是赔偿申请者已向当地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此种情形下则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
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
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
财产损失,并且基本
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