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关注的是是否符合
无罪释放的必备条件。
被告人因涉及
犯罪行为而遭
刑事拘留,然而这并非意味着必然会犯下此种罪行。
倘若经过深入调查确实证明其不曾牵涉任何犯罪行为,或是经过当地司法审判机构的严格审议后判定其所涉及的
罪名并非成立,那么该被告便有权利获得无罪释放。
依照我国
刑事诉讼法规则,无罪释放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类情况:
首先,若公安机关在对遭受
拘留的被告进行依法审讯期间发现其不存在
犯罪事实,必须立刻释放被告,并出具
释放证明文件;
其次,无论是人
民法院亦或是人民检察院在各自决策关于
逮捕之事项的情形中,倘若公安机关对于已经得到人民检察院
批准逮捕的被告在依法审讯时查明其未触及犯罪行为,亦应立即释放被告,同时务必向其颁发释放证明;
再次,人民检察院在面对由公安机关移交而来的
起诉案件,或是在自行决定免除起诉的案件上,倘若经过细致审查后认定被告不切实际地涉及犯罪行为,检察机关应果断做出不起诉决定,而且需立即释放仍处于监禁状态的被告;
最后,当人民法院通过审理,确信被告并不涉及犯罪行为时,便会给出
无罪判决结果,并在公开宣告判决之后立即将暂羁于监狱的被告予以释放。《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