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行政拘留期满后,
拘留所需发还
当事人解除
拘留证明书,以确保其获准按时出狱。
依据我国《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接受行政拘留
处罚的人员,将按照该法令在拘留所内执行。
至于拘留期届满之人,拘留所必须依法发放解除拘留证明书以促成圆满的释放过程。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为20天。
另一方面,对于
刑事拘留的问题,其期限一般最长可达37天。
这是因为根据我国法律,当公安机关认为因某些因素需要采取
逮捕行动时,它应在拘留行为后的第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其进行审查并做出批准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
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
犯罪、
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
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
证据或者
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