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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犯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该犯罪的主体通常情况下应当满足为年满十六岁且具有
刑事责任行为能力之人,同时也包含具备同等条件的单位组织作为加害者。
第二,从主观上来看,此种犯罪必须体现出
行为人清晰明确地想要且已经产生了通过非法手段
侵占他人财产的心理目的,因此
间接故意及疏忽大意程度下的行为并不能被视为此类犯罪。
最后,从客观上来讲,此种
犯罪行为在性质上是具有选择性性的,也就是说,参与者需首先采取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行为,并且,他们的行为对象必须直接指向信用卡这一特殊品类。《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