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之法律规定,父亲逝世后,其儿子仍然有权利
继承祖父所遗留下来的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会援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的相关法条:
“被
继承人的子女在被继承人之前去世的话,那么他应当由他的
直系晚辈亲属代为继承。
而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早于被继承人离世,他们所留下的子女将会代替他们继承其应得的
继承权。
要说清楚的是,
代位继承人最多只能享有与被代位继承人等值的遗产比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
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