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
二手车过户程序如下:
首先,当您抵达
过户大厅时,请向现场工作人员出示相关证明文件以获取一份《XX市旧
机动车买卖合同》,接下来,双方
当事人需依据这份合同进行详细填写。
全部信息填妥后,便可携带上述所有资料前往办理"转移受理"业务。
其次,应当驾驶该车辆直接到达过户验车地点,工作人员将会对该车辆进行细致的检测、拓印车架号码、拆除原车牌并拍照留存,在此过程中,您还需支付一定的拓印费用。
完成车辆检查及拍照任务之后,您可以将车辆临时安置在停车场内,接着回到过户大厅继续办理后续手续。
再次,在使用取号机取得号码后,您需要携带相关材料有序排队,以便交纳过户所需的各项费用。
最后,也就是所谓的“转移受理”环节,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机动车注册、转移、
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
汽车检验记录表;
原始行车执照;
原始车主
身份证明文件;
原始车牌号码;
车辆的照片;
以及交易市场的过户发票等相关证件。
在完成这些步骤之后,作为车主,您只需将相关的档案资料带回准备落户的所在地的车管所进行妥善的移交,并按照要求办理新车牌的悬挂手续即可。《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一条
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
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车辆管理所办理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
(四)项和第(六)项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