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疗费用:
对于医疗费用的
赔偿金额,应在审核
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据,并参考
病历与诊断证明等相关
证据后,按照
诉讼程序最终定下的数额来确定。
2.
误工费读取:
误工费用将依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长及收入状况而进行评估和判断。
3.
护理费解读:
护理费用将依据提供护理服务的
从业人员的收入水平以及需护理的人数和时间长度来做出判断。
4.
交通费说明:
交通费用将按照受害者及其必要的陪伴人员在就诊或转院治疗过程中所实际产生的各项费用来进行核算。
5.住宿费指示:
住宿费用可依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进行参考估算。
6.住院伙食补助费解释:
住院伙食补助费的具体金额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制定。
7.营养费推荐:
营养费用将依据受害者
伤残程度会同医疗机构作出的建议而来决定。
8.
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用:
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根据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来进行核算。
10.
死亡赔偿金描述。
11.
被抚养人生活费定义:
被抚养人生活费将依据
抚养人人失去劳动能力的程度,根据受理该案件的法院所在地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以及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来进行核算。
12.
精神损害抚慰金阐释: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需按照《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确定
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所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来做出判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