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律师关于育龄期并已怀孕八个月妇女
离婚时子女权益的详细解答如下:
孕妇与胎儿自其胎儿阶段起直至新生儿阶段止,尚未具备完整的法律人格权。
待婴儿出生之后,在哺乳期期间,婴儿与母亲之间的这种特殊依附关系决定了多数情况下婴儿会被判给母亲
监护。
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相关条款,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为
父母离婚而有所改变。
在
离异后,不管是父亲还是母亲,都依旧具有
抚养、教育以及保护子女的法定权力和义务。
离异后的头两年,如需确定婴儿
监护权,母亲将占据绝对优势地位。
当子女年龄超过两岁且父母无法就监护权产生共识时,应交由法院根据父母双方的实际状况,以确保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进行裁决。
若子女年满八周岁,其真实意愿将会成为审判的重要参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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