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补偿费用(也可称为房屋重置费用),这主要是为了应对被
拆迁房屋所有者所可能面临的损失,具体计算方式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的构造以及其损耗状况来进行划分档次,再依据平米单价进行详细的金额计算。
其次,我们要提到的是周转补偿费用。
这种补偿的设立目的是对那些需要临时居住场所或者自己寻找临时住宿的被拆迁房屋居民给予一定的便利支持,具体的计算方式是参照临时居住环境的标准,按照被拆迁房屋居民的人数每个月进行相应的补给。
再者,奖励性的补偿费用是为了激励被拆迁房屋居民积极配合房屋
拆迁事项,或者他们主动放弃一些应有的权益,例如愿意搬迁至城外区域,或者在请求拆迁单位提供住房安置时选择了放弃。
对于这项补偿费用的具体衡量指标及标准,则需由当地的人民政府依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来综合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