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具体取决于新的
借款协议与旧的借款协议之间的相互关系。
倘若新的借款协议仅为旧借款协议的补充或扩展条款,则原有的借款协议依然具有
法律效力,各方须继续承担并履行其应尽之责任和义务。
2、反之,若新的借款协议取代了旧的借款协议,则旧借款协议即告失效,新借款协议则正式生效。《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
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
欠条等
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
法律关系存在的
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
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