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刑法》第196条规定,如果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之一,那么实施
信用卡诈骗行为,金额较小的(低于五万元)将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需要支付二万元以上至二十万元以下不等的罚款;
然而,如果涉及金额较大的(超过五万元),便可能面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五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不等的罚款
处罚;
而当诈骗
数额特别巨大的(超过二十万元)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则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支付五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不等的罚款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
(二)使用已过期失效的信用卡;
(三)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信用卡;
(四)恶意透支。《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