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
劳动法》的规定,员工依法
解除劳动合同时,雇主应当在办理
离职手续的过程中与此同步结算其应得的全部薪酬福利。
然而,实际操作中的情况并非如此理想,许多企业为了便于财务核算,往往在
辞职员工所属月份
工资的支付问题上采用“与在职时相同”的原则进行处理——也就是说,
工资发放时间仍然按照约定的固定日期执行,这通常是最后工作日截止的那一天。
换言之,即使您已经正式辞去了职务,离开了工作岗位,您上个月的工资仍将如期、准时地在设定的工资发放日当天由公司进行支付。《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
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