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年满十四周岁的
未成年人若涉及实施
抢劫他人财物的
犯罪行径,若
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将面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
民法院依法判处相应的
刑事处罚。
然而,考虑到被告人属于未成年人范畴,
量刑时应酌情予以从轻或
减轻处罚。
在此种情况下,若被告人尚未年满十四周岁,检察机关通常不
提起公诉,从而无需承担
刑事责任,但可依相关
法规,责令其父母或其他合法
监护人对其实施严加看管与适当教育,并在必要时刻依法送入专门的矫治教育机构接受治疗和教导,以便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罪,致
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