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索赔时效问题。
在索赔事件发生之后,
承包人有义务在合同所规定的时间框架之内,向发包人提交明确的索赔申请及相关材料。
这一点至关重要,否则极有可能因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而导致索赔权益无法得到合理维护和保障。
2.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流程来执行每一个环节,否则将会影响到最终索赔利益的实现,并承担相应的损失风险。
因此,在处理索赔事务时,承包人需高度重视规范操作的重要性,确保每一步骤都符合
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3.对于施工索赔而言,成功的关键在于承包人所提供的
证据是否充分且确凿无疑。
只有在工根据准确无误的证据支撑之下,才能够使发包人信服并接受承包人的索赔主张。
因此,承包人应当在日常施工过程中注重妥善保存各种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及时查阅和使用。
4.施工索赔属于承包人的单方面权利主张,经过发包人签字认同之后便可以视为工程签证。
但如果双方就
赔偿金额等问题未达成共识,无法通过和平方式解决,那么
诉讼则变成了施工索赔的最后一道防线,承包人应做好充分准备,以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七百四十三条
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
承租人对
出卖人行使索赔权利失败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明知租赁物有质量瑕疵而不告知承租人;
(二)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时,未及时提供必要协助。
出租人怠于行使只能由其对出卖人行使的索赔权利,造成承租
人损失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