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
申请劳动仲裁并不会超出六十个自然日即两个月的期限,便能够顺利获得应得的款项。
对于劳动
仲裁这一特定领域,自
立案至下达裁决的整个过程通常需要四十五个自然日内完成,最久也不得突破六十天的极限。
然而,若是最终的裁决结果是有利于
劳动者的,裁决书中载明了应予履行的具体内容,且公司没有依法在此限期内提出上诉至法院,那么公司就应当主动地履行相应义务。
反之,若公司在裁决生效后仍未积极履行义务,劳动者可按照法定程序申请由法院实施
强制执行。
据相关法律
法规所述,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
有效期间为满一年。
而
仲裁时效期间则是从当事方得知或应当知晓其权益遭侵害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若在请求劳动仲裁之后依然无法领取到属于自己的
工资,劳动者还有权通过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
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