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刑期中之人所持有的
信用卡出现
逾期现象,应及时向所持有该卡的发卡银行阐明其本人正处于服刑阶段的现状,并申请实行
停息挂账制度,待服刑期满恢复人身自由之时,再全额归还所
拖欠之款项便可。
鉴于情由特殊,通常情况下发卡银行应该会予以合理考虑,并不至于轻易地断然回绝。
其次,面对刑期较长的情况,
当事人亦可以寻求
家庭成员或亲朋好友的协助,先行偿还
欠款,待日后自身回归社会后再妥善处理与亲友间的
债务纠纷。
尽管
债务并未消除,但是债权方已非发卡银行,取而代之的便是亲人或者朋友,这使得在商讨还款时间方面更为顺利便捷,同时也避免了由于逾期所带来的利息支出。
最后,倘若信用卡所累积的欠款数目巨大且短期内无法全部偿还,申请人仍有权向发卡银行申请延长还款期限以及将尚未还清的欠款分批分期付还给银行。
此外,还可通过让亲友定期存入一定额度的资金至所持信用卡中以供还款之用。《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