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尊贵的
商标权人,我们申请
商标的初衷就是为了防范潜在的
商标侵权风险,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然而,当面临商标侵权的情况时,您或许会疑问:
究竟何种行为方能被认定为商标侵权?在此,我谨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为依据,向您详细阐述七类
商标侵权行为:
首先,最常见的是未经
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类产品中使用与之
注册商标完全雷同的商标;
其次,也是我们应该特别注意的是,在同一种类产品中使用与注册商标极为相似的商标,或者在相似产品上使用同款或近似商标,足以引发
消费者混淆的行为;
再者,便是通过销售侵犯注册
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来获取商业利润的行为;
此外,还有以欺骗或非法方式制作或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值得警惕的另一种情况是,没有经过商标注册人同意便擅自更改其注册商标,然后将更改后的商标再度投放市场的行为;
最后,为了防止商标侵权行为的泛滥,还有一种特殊类型——刻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活动提供便利,甚至协助他人实施
侵权行为的行为。
这些都有可能给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带来严
重伤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