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之后,夫妇双方有权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以请求重新评估和分配
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若男女双方在
协议离婚后的一年之内,对
财产分割问题有任何异议或不满,并希望通过改变或废除当时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来解决问题,那么他们只需向当地法院提交申请,法院将正式受理该案件。
然而,如果法院经过详细审查后,未能发现双方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着任何形式的
欺诈、压迫,或是其他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行为,那么法院就应该依据事实情况,依法驳回原告方的
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
民法院请求分割
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
扶养义务的人患
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
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