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当公司面临
债务时,其必须利用自身拥有所有权的资产来偿还,而股票或股份则为每个股东所享有的
股权权益。
在股东进行
股权转让这一行为上,并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公司现有债务与债权的转让责任。
然而,若欲发生
债权转让行为,需向对应的
债务人发送书面通知;
而
债务转让则需要征得
债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时签订详细的债权
债务转让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债权人进行债权转让时,如未能及时通知债务人,将会导致此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产生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效果。
关于债权转让的通知,一旦发出便不可予以撤销,唯一的例外情况便是获得
受让人的明确同意。
值得一提的是,债权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但以下几种情况例外:
首先是从债权的性质来看,存在不能够进行转让的情况;
其次,
当事人之间已有约定不能转让的债权;
最后,法律明文禁止了此类债权的转让。
对于任何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况,此项约定不得对善意的第三方形成对抗效应;
同样的,任何约
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协议也无法对善意第三方构成抗辩。《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