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您需撰写一份完整的
民事起诉状,并准备好与
子女抚养情况以及
抚养费用相关的各类
证据材料。
2.在法律程序上,您应该以
非婚生子女的名义作为原告身份,向当地的人
民法院提起正式的
诉讼请求。
3.在审理过程中,您需要密切关注并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各项开庭前准备工作,例如排定开庭日期、完成必要的
财产保全手续、进行
证据交换和
调查取证等事项。
4.根据人民法院的具体安排,准时出席庭审环节,参与庭审过程中的法庭调查以及法庭辩论等重要环节。
5.庭审结束之后,您还需继续跟踪跟进后续的各项工作,有些案件可能会经历多次
开庭审理。
6.最后,当您收到人民法院出具的裁判文书时,如果您对判决结果有异议,可以依法提起上诉。
7.值得注意的是,
深圳部分地区的人民法院已经设立了庭前调解程序,在这个阶段,您同样需要密切关注并积极配合调解阶段的各项工作。《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