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关于借款未偿还所引发的
诉讼,通常属于民事范畴,并不能为此类行为定性为
刑事犯罪,亦即坐牢。
只有当法院做出终局判决并已进入执行阶段,且被告方明明具有偿付能力却拒绝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直至可能以涉嫌构成“拒不履行判决与
裁定罪”而遭到
刑事追究。
然而,若
债权人证明
债务人的借款行为存有
欺诈之嫌,那么这一
法律纠纷最高每年可导致被告方被司法机关
拘留十五日。
当然,若债务人在借款后故意逃避责任,可能被控告为
诈骗罪等重罪行径,这便不再仅限于短期拘留了,而可能导致其面临数年乃至十余年的刑期。
因此,对于因借款不还向对方提
起诉讼的案件,最终是否会使得被告方受到刑事制裁或者其他形式的严厉
处罚,应基于具体案情进行评估判断。
正常情况下,此类案件很少涉及到刑事罪犯。《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
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