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拖欠债务问题,拨打电话并录下相关音频,也是具备提起法律
诉讼的条件的。
倘若该录音具备有效性且能够明确地证实存在借款关系,那么便足以成为在法庭上证明债务关系的确立的有力依据。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仅凭借一份通话录音而缺乏其他
证据支撑的情况下,其
法律效力有待商榷,必须寻找更为具体详尽的证据作为辅佐。
这些证据类型可以多元化,如
证人证言、书面文件、实体物品、可视化材料、电子数据、鉴定结果或者勘察记录等等。
且对于各种类型的证据,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调查核实确认无误后,方能在案件审理中作为认定事实的法律依据。
针对债务拖欠者,我们有以下几种处理策略建议:
首先,在您提出借款请求并写下
借条时,务必要让对方填写详细的
出借人信息、具体的借款金额(尽量以大写小写两种形式填写)以及
借款人亲笔签署并加盖拇指印章(同时还请务必提供借款人的
身份证明
复印件),还要注明借款日期。
若是涉及到利息的借款,别忘了注明利息计息方法以及还款期限,甚至可以在此基础上补充约定
违约责任。
其次,若借款事宜未曾建立相关证据,而借款人又对此予以否认的话,您可以找到双方的
见证人或者知晓此事的第三方人员来协助调解或者在庭审上充当见证人角色,以此来确认真正的借款事实。
此外,您还可以在与对方进行交谈的过程中,通过录音或录像等现代科技手段采集证据,证明实际的借款情况确实成立。
最后,万一遇到借款人突然消失不见,下落不明的情况,应当马上采用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一旦法院接纳
立案,您就可以通过发布通知等办法把诉讼文书送达给被告,法院此后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判决。
若
判决生效,您还可以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然在此之前,必须先确保对方仍然处于下落不明状态,并且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这样判决才能得到顺利执行。
因此,建议您尽快提
起诉讼,争取获得
胜诉后,再积极搜集有关对方的财产线索,全力配合
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
当事人另有约定外,
债权人可以请求
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