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当某项债权并不属于其专属性质之权利时,该等债权的
受让人便有权提
起诉讼追究
债务责任人。
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显示,在
债权人将其权利予以转让、且已依法向
债务人发出了
债权转让的正式通知之后,债权转让的这一行为即告生效。
而针对债权人在执行转让权利过程中所实施的权利转让事宜,受让方在理论上可自动获取与该债权有关的所有附属权利,但唯独专属于原债权人自身的那部分附随权利仍不可享有。《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