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进行城区改造或其他项目建设前,有必要先完成相关居民的搬迁安置任务,再行实施
拆迁过程;
2.对于公有住房或私有房产的征收与拆迁事宜,务必遵循先行给予充分补偿、后签订拆除协议的原则,所以被拆迁方若选择以
产权置换为主要补偿方式,首先要确保居住条件得到妥善安置,并在此前提下开始进行拆迁操作;
3.
征收拆迁行为乃政府业务之范畴,需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流程,制订详细的时间表并严格落实,同时关注做好被拆迁者的安置工作,以便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速,农村地区面临着愈发频繁的
征地事宜,因此,如何确定合理的农村土地补偿标准便处于高度优先地位。
对农村居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进行征用时,需要作出相适应的补偿款给付。
关于农民
征地补偿标准究竟应为何等金额,在各种不同类型的农村土地存在的情况下,各类型土地的补偿标准亦有所差异。
在征收土地的过程中如涉及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及广播线路等设施,则需依据具体情况以及相关部门进行细致磋商,拟定详尽的投资预算,并将其纳入初步设计概算予以审批。《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
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
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
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