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语境中,“
过失致人轻伤”是指
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身行为可能带来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潜在风险,由于其疏忽大意并未对此加以防范,抑或是已经意识到此类风险的存在、却盲目自信能够使之得以规避,最终导致了实际发生了对他人构成轻微程度伤害的结果。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过失致人轻伤并不构成
犯罪行为,且其行为无需承担
刑事责任;
然而,作为引发事故的一方,
当事人仍需向受害者承担相应的
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