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协助
网络诈骗案中,若
行为人被认定为
从犯,则须依据其在整个共谋
犯罪中的角色地位进行从轻、减轻或甚至豁免
处罚。
众所周知,
诈骗罪的基本
刑罚规定是基于
盗窃公私财物的金额大小给予不同程度的
刑事惩罚:
一旦涉嫌金额较大,即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留或者
管制,同时可能面临
罚金;
倘若涉及金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将被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同时仍需承担罚金之责;
而涉及金额特别巨大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话,就需要接受更为严厉的惩罚——被
判刑十年以上,同时还必须缴纳罚金或被没收
个人财产。
在
犯罪团伙中,如果某人起到次要或辅助的作用,那么他或她就是所谓的“从犯”。
对于这类从犯,法律明文规定应当予以从轻、减轻甚至豁免部分处罚。
此项
罪名的客观表现形式是采用欺骗手段获取金额较大规模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欺骗行为。
在形式层面上,
欺诈行为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虚构某些事实,二是隐藏真实情况;
而在实质层面上,这种欺诈行为实际是使受害者陷入错误的判断之中。
欺诈行为的内容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在特定情况下,使受害者对事实产生误解,进而做出行为人所期望的财务决定。
因此,无论是编造过去的事件记忆,还是描绘当前的现实或是预估未来的发展情况,只要包含刚才提到的这些内容,即可视为一种欺诈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