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形下,各家银行并不会亟不可待地启动法律程序
起诉那些欠其
信用卡债务未清偿者,原因在于采取上述措施对银行自身而言也是需要消耗相当多的资源,诸如人力物力等。
因此,若持卡人能表现出强烈的偿债愿望,且正在努力筹集资金以偿还
欠款,那么银行或许会权衡利弊,考虑撤销针对其提起的
诉讼程序。
接下来,该持卡人只需根据与银行共同商定的新还款方案,如期逐笔支付所欠
债务即可。
倘若持卡人目前确无实力全额偿还欠款,我建议直接联络银行客户服务中心进行详细洽谈,清晰陈述自身暂时缺乏还款能力的具体状况,同时表达出积极努力还款的坚定决心。
如此一来,便可尝试向银行提出延期还款期限、分期偿还原欠款项的请求;
同时,也可视情况申请
停息挂账处理方式,以缓解经济压力。《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