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涉及到员工在
试用期内提交
辞职申请后的薪酬处理问题时,通常会将其
工资总额根据特定月份的实际出勤天数、该人员的当月薪资以及当月应出勤天数等因素进行具体计算。
2、例如,如果某位员工的当月薪资额度为3000元,且实际出勤天数为20天,同时依据公司规定的标准当月应出勤天数为22天的话,那么该员工在当月的薪酬应该被运算为:
3000÷22×20。
这便是针对
员工试用期辞职后薪资的一种常见
处理方式。
3、各用人单位有责任按照之前签订的
劳动合同所约定的事项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给付每位
劳动者相应而充足的
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
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
民法院
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
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