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
保外就医”,即是指在
犯罪分子正在服刑期内,若患上了严重疾病且必须接受专业医院的医疗救治时,方可申请将其转移至监狱之外的专业机构进行治疗。
然而对于确已患有严重疾病、必须接受保外就医的囚犯而言,应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专门医院进行详细诊断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才可获得批准。
此外,对于那些可能会给社会带来潜在危害的罪犯来说,或是有自我伤害、自我
伤残倾向的罪犯,均不符合保外就医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
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
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