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检察院最终决定不予
起诉,那么将必须同步解冻、释放在侦查过程中所查封及扣押的财产。
对于被不起诉人而言,若还需施加
行政处罚或加以处分,甚至需要追缴其
非法所得,检察院须向相关主管机构提出审查意见,然后移送到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检察院不起诉这一决定,从程序层面看,就代表着不再继续追究
犯罪嫌疑人的
刑事责任,这也往往意味着所涉及的
犯罪行为情节较为轻微。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如《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在做出不起诉决定时,通常会考虑以下三种情形,即法定不起诉、酌情不起诉以及存疑不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
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
犯罪情节轻微,依照
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
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
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