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婚姻关系解除时涉及的
信用卡债务清偿问题上,我们需要首先明确这些欠款究竟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负债抑或是某一方的单独责任。
如果是共同负债,那么这部分
债务就应该由夫妇两人共同偿还完成;
反之若是
个人债务,便应该由产生负债的一方独自负担。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涵盖了如下几类情况:
首先,由于购置家庭必需品、支付家庭日常生活开销而负有的债务;
其次,为实现修建、购买、装修房屋的目的而背负的债务产生在履行对子女
抚养、长辈
赡养义务过程中的债务;
再次,亦包含夫妻一方或双方因治病所需而承担的债务;
此外还包涵了在夫妻双方达成共识的文化教育、娱乐体育活动中所产生的债项;
以及一方或双方以个人名义从事个体经营所得的净利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支出的债项,另有在日常生活中因遭受
侵权行为导致的
赔偿所需承担的债务。《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