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
劳动合同而言,其中有设立
试用期的可能。
然而,应当明确,试用期的时间长度有法律规定,最长不允许超过六个月。
具体来说,若劳动合同的期限在三个月及其以上但不足一年,那么试用期则不能超過一個月;
若是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及以上但不足三年,那么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而对于那些
劳动合同期限长达三年以上且签订了固定期限或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试用期也应控制在六个月以内。《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