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
刑事拘留通常是在事发地点地的看守所内执行的。
刑事拘留亦称为事先
拘留,系指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况下,为了对急需
逮捕之
现行犯或深具重大嫌疑者施以临时性剥夺人身自由之手段,将其临时拘禁于看守所中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在这段时间里,除了受托律师能够进行探访之外,他人禁止利用任何方式对此类人员进行探访,但每日所必需的生活品以及生活费用仍可由外界人士进行
递交传送。
需注意的是,
家属们要等待该案件最终经法院判定并生效之后,方可进行探访。
然而,若自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以调查为由带走并扣押的那一刻起算,期间共有三个关键阶段,即:
确认
立案侦查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法院审理阶段。
在这些阶段内,家属都无法探视监控中的犯罪嫌疑人。
必须待得案件审终结并生效后,方能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正常的探访活动。
同时需要强调的是,在确认立案
侦查阶段起,就已具备聘请律师的合法权利。
在这个时段内,辩护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服务;
代为
申诉、控告;
申请
变更强制措施;
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之
罪名及相关案件信息并提出专业性的意见与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