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背景之下,当
出借人欠款不还时,选择向法院提
起诉讼通常属于
民事纠纷范畴,此类案件中通常不会牵涉到
刑事责任,更不用说需要坐牢这样严重的
刑罚。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借方一定能够逃避法律的追究。
只有在经过法院的判定并执行后,
借款人有能力支付但却故意
拖欠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判为拒不履行判决
裁定罪,此时才有可能面临坐牢的实质性威胁。
但需注意,若借款人蓄意进行
欺诈行为,那么即使欠款未及时归还,他们所承受的最大
处罚也仅限于每年被
司法拘留共计十五日。
但是,如果借款人心怀叵测地借取大额款项然后消失无踪,这种情形便可能被认定为
诈骗罪等相关
罪名,届时,不仅单纯的司法拘留将会升级为更严厉的惩罚手段,可能需要坐上数年甚至十多年的监牢。
以此观之,倘若出借人决定通过起诉方式追回款项,则需要依据相关事实和法律
法规,审慎判断借款人是否有可能承担
刑责或者受到相应的
法律制裁。
通常情况下,绝大多数欠款不还的案例都不会导致
当事人被迫坐牢。《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