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囯现行之相关法令
法规,父母皆负有抚育及培养其子女的责任;
当父母未能依法履行此项义务之时,对于尚未成年抑或无法自立生存的子女而言,他们享有向父母索取
抚养费用的合法权益。
在婚姻关系仍然
存续的情况下,若父母一方甚至是父母双方拒绝履行对子女的
抚养义务,未满法定年龄或是无法独立生存在法律上称为“未独立生活的子女”向父母提出支付抚养费用的请求,则应当得到人
民法院的支持与认可。
因此,理论上讲,抚养费用确实可以直接交付给未成年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