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断欠款人是否应该承担
刑事责任时,我们会基于其实际状况进行全面分析,然后由法院做出公正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196条的规定,若欠款人存在如下情形之一,便可认定为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进行
信用卡诈骗活动且
数额较大者,将面临最低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需缴纳2万元至20万元之间的
罚金;
倘若欠款人的
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
数额巨大或者
情节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需缴纳5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罚金;
而对于那些犯罪行为极其恶劣,给社会带来极大危害的欠款人,最高可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要缴纳5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此外,如果欠款人采用
伪造信用卡、使用已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以及恶意透支等手段进行诈骗,那么他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
盗窃罪论处。《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