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被判决
缓刑的罪犯并不需要进入监狱服刑,因为缓刑制度乃是对于已经涉嫌严重违犯
刑法且经由法定程序确认构成
犯罪,必须接受惩处者,先行定罪并暂时停止其所应遭受之
刑罚执行的一种
刑事法律制度。
然而,尽管如此,罪犯在
缓刑期间仍需严格遵守相关
法规条例,做到遵纪守法,同时要随时接受执法机构的监管和指导,定期向负责考察其改造情况的机构报告自身所参与的各项活动。
若有离开所在市县或迁移住址的需求时,也必须率先取得考察机构的批准方可行事。
如在缓刑期间能够保持良好表现,且无任何
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那么最终所判处的刑罚便可免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
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
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
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
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