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用:
所有申请人必须支付申请费用共计人民币500元整。
若相关外观设计
专利申请人能够满足特定条件,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免除一定比例的费用(费用减缓)。
其中,若免交比例达到85%,那么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官费将降至75元;
如免交比例达70%,则申请官费仅需150元。
2.外观设计专利的登记、印刷、
印花税等费用:
总计费用为人民币205元,值得注意的是,此部分费用并不受费用减免政策影响。
3.外观设计专利的年度维护费用:
这部分费用根据
专利所属期限的长短而有所不同。
外观设计专利在其
有效期内的前三个自然年内,需要每年缴纳金额为人民币600元的年费;
自第四个及以后的年份起,年费将以每次增加人民币300元的方式收费,直至第八个自然年结束,此后的年费恢复到首次定值。《
专利法》第二十三条
授予
外观专利权的条件,包括:
1、授予
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
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3、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