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出现了雇主未能及时结算薪酬的情况,
劳动者依法享有寻求劳动局协助解决的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力向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反馈和求助,该部门将责成相关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期限内支付劳动者的
工资报酬。
若
逾期仍未支付,相关企业还需承担法律责任,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且不超过一倍的标准进行额外
赔偿,以弥补对劳动者的补偿缺失。《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
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
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
民法院
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
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