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并无权直接
传唤证人。
针对
证人的调查取证工作,应采用通知的形式来进行,而
传唤的对象仅限于
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
具体而言,侦查人员在对证人进行询问时,既可以在案件发生的现场展开调查,亦可选择前往证人所在单位或住所进行访问,当然在证人主动申请的情况下,也可以安排在证人指定的地点进行询问。
在特殊情况下,为了获取更准确的
证据信息,还可以依法通知证人前往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供证词。《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
证言。
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