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各项规范办法,对于
离婚期间
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裁定办法,需依特定的情境和事例进行细致审视,首要的是法院会尊重并侧重于
当事人个人意愿,若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则法院将遵从其商议之决策予以裁判;
然而,若未能取得一致意见,法院将依照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这其中包罗万象,例如双方的经济状况、
抚养的能力与责任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