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通常的规定,
刑事拘留一般由当地的看守所负责进行,以便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监禁和管控。
值得注意的是,所谓的“刑事拘留”,也叫做先期
拘留,实质上就是公安机关采用一种临时性的手段,剥夺那些已达到罪行重大者或具有杰出
犯罪嫌疑的人的人身自由,将他们拘留在看守所内接受监管。
而在这一拘留过程中,除受委托人以外,其他人无权进行探访,同时,他们还可以收到有关的生活物资和费用。
但是,
家属需要等待案件的最终判决顺利生效之后,才能够进行探望。
自从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带走
羁押的那一刻起,就会经过三大阶段,即
立案侦查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法庭审理阶段。
在此期间,所有家属都无法对嫌疑人进行探访,必须耐心等候到案件审理结束并且结果公布之后,才有可能进行探望。
而且,自立案
侦查阶段伊始,委托人便可以委托律师参与工作。
作为辩护律师,他们有权在侦查期间向犯罪嫌疑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
代为
申诉并提出控诉;
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变更相关的
强制措施;
向公安机关询问与
当事人涉嫌的
罪名和案件有关的情况,并发表自己的专业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