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进行
劳动能力鉴定时,您需要提交以下必要资料:
1)已经获得
工伤认定的决定书,请提供其原件及
复印件;
2)宝贵的诊断证明,并确保包含已经按照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了完整复印或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所有医疗记录;
3)
工伤职工的居民
身份证或
社保卡等其它可证明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务必提供其原件并附上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余相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