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并非如此。
刑事拘留是一种法律程序,其适用需满足特定的条件,而非一旦发生了触及
刑法规定的罪行便必然强制实施刑事拘留。
实际上,实施刑事拘留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公安机关有权对具有
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主要指目前处于预备
犯罪阶段,正着手实行
犯罪行为,或是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公安机关察觉到等情况)实施临时性
拘留;
其次,如果已有初步
证据证明
当事人涉嫌
刑事犯罪,那么公安机关便应依法采取刑事拘留这种强制性的调查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一)、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二)、有毁灭、
伪造证据或者
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