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法规规定,
刑事拘留通常需在
当事人所在地的地方监狱进行。
这种
拘留方式也称为预先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在面对那些已经达到
逮捕必要条件的现行罪犯或者重大嫌疑对象时,根据相关法律程序,临时限制他们的人防自由,将其安置在看守所内进行监禁管理的一种强硬手段。
在这个过程中,允许
律师与当事人见面交流,但除了委托的律师外,其他人则无法探望,但是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为他们送去日常生活所需品以及适当的生活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直至案件最终做出判决并且正式生效之后,亲友才能够探视。
从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带走并予以监禁以来,这套流程至少包括了三个关键阶段,即:
立案侦查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法院审理阶段。
在此期间内,所有的亲人均不能见到嫌疑人本人,必须等到案件判决并正式生效之后,才能进行探访。
在辉煌的立案
侦查阶段伊始,
辩护律师即可开始担任犯罪嫌疑人的代表。
他们在侦查期间有权利为当事人提供
法律咨询;
代理其
申诉及控诉事宜;
有权申请变更强制
管制措施;
或向侦查机构了解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罪行及其案件的关联状况,进而对相关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