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交通过程中发生了
意外事故,而对方行为完全属于过失责任且不愿负担任何
赔偿责任,那么受害者有权选择向相关法院提交道路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
诉讼申请。
继而当
肇事方拒绝承担
赔偿金并对调解表示出抵触情绪时,受害者唯有寄希望于向法定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以寻求公正解决方案。
目前,依据相关规定,保险公司所给出的保险金额往往只能通过法律诉讼渠道方能得到全额赔付。《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
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