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
民法院裁定得以判决欠债人偿还
债务,倘若在
强制执行过程中,欠债人抗拒不履行债务而恐涉嫌
违法行为,则公安机关有权先对其采取
拘留措施。
然而,公安机关对待现行
犯罪行为人或是存在重大
犯罪嫌疑的人员,若满足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者,方可实施拘留行动:
即正处于预谋犯罪、实施犯罪或在犯罪之后立刻被察觉;
被害人或者
见证人当面证实或指认他
涉嫌犯罪;
在欠债人密切场所或日常居住地发现清晰明确的
犯罪证据;
犯罪后试图自尽、试图逃跑或正在逃离现场;
有意破坏、
伪造证据甚至故意串通口供来逃避责任;
不透露真实姓名,地址等
个人信息,身份疑似不明的人士;
存在
流窜作案,多次犯罪,甚至是以团伙形式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倾向。
当申请人提出
申请强制执行时,应当准备以下相关材料以提交:
一份正式的
强制执行申请书以及由本人签署的。
如作为
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书必须加盖公章;
如作为个体提出申请,则需由本人在此前提交,且签字或按下手印。
强制执行申请书需要使用钢笔进行撰写,不可使用圆珠笔或
复印件。
此外,申请人需提供自身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以及向委托人提供
代理所需资料,以便他们能代表您申请强制执行。
在强制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情况下,申请人还须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最后,申请人需要提供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有效法律文书原件,以及副本各两份。
要求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必须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
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
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
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